福建省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工作方案意义重大。福州的外商独资医院如今可纳入医保定点,这一举措将极大地便利在福州的外籍人士及国内患者。它打破了传统的医保定点限制,为外商独资医院打开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更多优质的医疗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民众。这不仅体现了福建省在医疗领域的开放与创新,也彰显了对多元医疗服务的积极接纳,将有力推动福州医疗事业的发展,提升当地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近日,省卫健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福州市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有效期10年。
在设立条件方面,《工作方案》明确,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独资医院不得设置分支机构。
在执业管理方面,外商独资医院作为独立法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民事责任,执业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试点方案规定,按规定聘用医生、护士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依规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遇重大突发情况需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遣。符合医保规定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支持医院对接国内外商业健康保险。(记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