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养殖户因非法买卖珍贵鹦鹉而获刑。这些珍贵鹦鹉本应在自然环境中自由栖息,却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交易。该养殖户无视法律规定,为了谋取私利,参与到这一违法活动中。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也触犯了国家法律。珍贵鹦鹉是大自然的瑰宝,对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有着重要作用。此次判决彰显了法律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严厉打击,也提醒人们要尊重和保护这些珍稀生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近日,一男子因非法买卖、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领绿鹦鹉,被闽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2月,被告人大武(化名)未经许可,两次购买20只红领绿鹦鹉,饲养在自家鹦鹉养殖场。同年8月,执法部门突击检查时发现11只存活鹦鹉,其余9只已死亡。经鉴定,每只鹦鹉价值5000元,总价值10万元。闽侯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大武提起公诉。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大武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及预缴罚金,且涉案鹦鹉为人工繁育,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最终作出缓刑判决。
法官提醒,红领绿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科所有物种均受法律保护。非法交易国家保护动物,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损害公共利益。我国刑法已设立多项罪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拒绝饲养非法来源的珍稀动物。(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闵丹丹 赵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