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交易场景中,一名男子竟使出卑劣手段,将 9K 金假冒为 18K 金进行售卖。他利用消费者对金饰品质的认知差异,以看似划算的价格吸引众多顾客。凭借其巧舌如簧,成功骗取了 5.8 万元的巨额钱财。这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最终,该男子因触犯法律被判处相应刑罚,为其不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也警示人们在购买贵重物品时,要保持警惕,仔细辨别,避免被类似的欺诈行为所蒙骗。
近年来,黄金价格创下历史新高,消费者和投资者纷纷涌入,掀起了一阵“黄金热”。在黄金市场持续火热的当下,消费者切记做好风险防范,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以9K金假冒18K金的诈骗案。
2023年,男子陈某与阿龙(化名)经微信联系,约定以每克K金325元的价格出售18K金饰品。后两人相约在某咖啡店内交易,陈某将两条手链及一个手镯卖给阿龙。这些饰品表面镀18K金,实为9K金。陈某共骗取款项27625元。
经检测,这些K金饰品含金量仅为390.8‰。经鉴定,它们的价值为15725元。
2024年初,陈某故技重施,以每克K金340元的价格出售两条手链给阿猛(化名)。这两条手链也是表面镀18K金,实为9K金。陈某骗取款项30830元。
经检测,这两条手链含金量为375‰。经鉴定,它们的价值为16316元。
意识到上当受骗的阿龙和阿猛报案后,民警抓获了陈某。陈某赔偿了阿龙和阿猛的损失,取得了谅解。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超过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又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闵丹丹 陈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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