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主播与“榜一大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明确界定民间借贷和网络服务两个法律关系,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陈某(男)与林某(女)于2024年8月初在某游戏平台认识,并加为微信好友。为增加陈某的游戏直播间人气,短短3个月间,林某就为陈某打赏金额达10万余元,位居该直播间“榜一”。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林某先后6次通过微信向陈某表示自己因银行卡限额,需要4000元至10000元不等款项救急,陈某合计转账24000元。后陈某多次催讨,林某却表示已经通过打赏还清借款,并将陈某微信及电话拉黑。随后,陈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林某偿还借款。
永泰法院受理该案后,林某提供了大量直播间充值、打赏记录,以及部分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认为早已通过直播间打赏还清借款。林某表示,双方成为朋友后,她已为陈某花费10万余元并投入情感。其间,陈某经常转账给林某,要求林某帮忙充值打赏以提高直播间人气,林某还将自己的游戏账号交由陈某管理和使用。陈某则认为,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的6笔转账为借款,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且林某的打赏实际是购买他的服务,不是还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庭后,承办法官组织调解,强调打赏和借款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林某的主张缺少法律依据,但鉴于林某对陈某直播账号的运营确有较大帮助,且二人已经建立深厚友谊,签订调解协议可以更好地达到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关系的效果。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林某一次性还款4000元,陈某放弃主张其余债权,双方达成和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