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推动毕业生平等就业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性别歧视等就业限制长期以来是阻碍毕业生就业公平的一大顽疾。最高法明确提出纠正此类现象意义深远。在就业市场中,性别不应成为限制人才发展的因素,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却存在不合理的偏见,如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毕业生等情况。最高法的这一举措有助于从法律层面为毕业生构建公平的就业环境,保障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能够凭借自身的能力和才华竞争,打破不合理的就业壁垒,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公正配置。
最高法再次强调要纠正性别歧视等就业限制。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强化欠薪治理 保障劳动权益”新闻发布会,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9万件,受理一审劳务合同纠纷案件66万件。
贺小荣称,涉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案件的妥善审理,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利益,贯彻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果,对推动构建科学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护航新经济业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又如,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完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通道,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提前救济”,推动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融入城市工作、生活。
在根治欠薪方面,贺小荣称,今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约1000件,受理一审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案件约8.2万件;截至12月中旬,全国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案件约6.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2亿元。
贺小荣还介绍,人民法院有效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通过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形成有力震慑。对涉欠薪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运用“点对点”等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制裁恶意拖欠工资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